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20年一批后毕业学生及回校重修学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06-22浏览次数:171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五条规定:下列情况可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由学院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一)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40但高于3.35(含3.35),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单位确认者;
    (二)在校学习期间因一次考试违纪受记过处分,毕业时经学院组织评议有明显改进者。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六条规定:平均学分绩点为3.25及以上的毕业生,因未满足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而未获得学士学位,可在毕业离校后一年内回校申请重修绩点系数低于3.4的课程(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或毕业设计(论文) (重修总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重修后如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请符合以上相关规定条件的同学填写《本科生申请学位审批表》,并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17:00前到通达学院教务处办理申请事宜,地点:行政楼903室。
    请各位辅导员通知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按时办理,一旦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