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出国英文成绩单暂行规定

时间:2007-09-24浏览:41

  一、往届生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校生需本人申请,并经所在院(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
  二、往届生每套成绩单包括:一份英文成绩单,一份中文成绩单,一份英文毕业证书,一份英文学位证书;在校生每套成绩单包括:一份英文成绩单,一份中文成绩单。
  三、收费标准:
  往届生:第一套收费50元,以后每加一套,收费30元;
  在校生:第一套收费40元,以后每加一套,收费20元。
  四、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四周至第十五周,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上午办理,其它时间恕不办理。
  五、完成期限:
  一般完成期限为二星期。
  六、本规定自二〇〇五年十一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