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院发展规划,提出学院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经学院批准后,组织专业论证、履行报批手续。
三、组织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实施。组织落实教育部、江苏省的专业认证与评估等工作及学院专业检查工作;组织一流专业、品牌、特色专业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四、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五、负责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工作。
六、提出校历安排方案,负责全校教室调度和本科生的排课选课工作,组织与管理全校性基础课程统一考试,国家四、六级英语(日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课程考核工作。
七、组织开展本科实验教学改革,负责实验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管理及质量考核。
八、组织大学生学科性竞赛和大学生科研训练工作;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和学院举办各类学术文化节。
九、开展各类优秀学生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评价等改革与实践。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科教学和实验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并检查经费使用效益。
十一、组织全校本科教学编制、岗位和工作量的核算,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本科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积极推进信息化及现代化管理,不断完善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十三、负责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制度,审批并落实讲义印刷,保证教材质量,负责教材征订、发放等工作。
十四、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入学、就业、学生奖惩、师资队伍建设、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等工作。
十五、负责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开展教学培训,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组织教学竞赛和教学评优;提供教学咨询和教学鉴定,搭建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
十六、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学院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学生评教、学情调查等工作。
十七、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八、正确、及时、完整地向学院报送各类信息。
十九、承担同类院校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产学研合作处。
二十、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