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材供应办法

时间:2009-04-09浏览:25

 
学生教材供应办法
 
一、供应范围
教材科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向学生供应教学计划或培养计划设置课程的教材。
二、供应程序
(一)学生入学后,由各班学习委员(或班长)到教材科领取《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购书卡》,以班级为单位,持购书卡到教材科记账后统一领取教材。
(二)各班学习委员(或班长)要做好每学期学生领用教材的需求统计工作,尤其是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教材领用记录。每学年领取秋季教材时,各班学习委员必须与教材科核定上一学年教材代办费的使用情况。
(三)因休学、编级、转专业等原因造成学籍异动的学生(以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生学籍异动情况表为准),必须先与原班级结清教材代办费后,再持编入班级的购书卡到教材科领取相关教材。
(四)学生因学籍异动造成重复领书的,在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可持本班级购书卡到教材科办理教材的退换手续(退换的教材不得涂写、破损),逾期不予办理。
(五)在教材科领取的教材,如有破损、缺页、印刷错误等在领取后一个月内均可到教材科更换。
(六)学生因个人失误错领的教材,不予退换。
三、结算程序
(一)每学年秋季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到财务办公室缴纳教材代办费。
(二)每学期学生领取教材时,由教材科出具领取教材的结算清单,结算清单一式四份(财务办、领书班级、教材科及其库房各一份),各班学习委员(或班长)必须根据结算清单在购书卡上做好记录。各班级领取教材的结算清单和购书卡应由学习委员(或班长)妥善保存。
(三)每学年财务办与教务办对学生班级教材代办费进行结算,结余或超支的教材代办费以班级为单位一次性结清,多退少补。
(四)因休、退学等原因离院的学生,必须与所在班级学习委员(或班长)一起持购书卡到教材科办理结算教材代办费的手续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一)学生持购书卡领取教材。正式出版的教材按定价的10%优惠;双语教学课程配套的定价较高的影印版教材,经批准后优惠比例可适当提高;学院编印的教材(讲义)按工本价收费。
(二)个人零星购买教材,按教材定价出售。
五、本办法由院教务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