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09年教改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工作通知

来源:通达学院发布时间:2010-12-16浏览次数:24

 

关于对通达学院200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共建学院、通达学院各科室、教研室: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学校拟定于2010年12月对2009年立项的校级一般教改项目进行验收,对2009年立项的院级重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09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
(二)需完成的教改任务和提交的验收材料
1. 完成项目研究目标及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2. 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表》。(一式三份,验收完成后通达学院教务办、各共建学院、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
3. 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项目的特色及创新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等。(一式三份,一般项目不少于3000字)
4. 提交反映项目成果的附件材料,同时提供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一般项目2篇或以上。成果为教材的,提供封面、版权页、提要、目录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其他成果形式请提供相应证书、照片、说明等佐证材料。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一份由通达学院教务办存档。
以上材料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0年12月24日前交教务办。
(三)验收时间
验收会议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四)项目验收会议组织
1. 一般项目结题验收会由通达学院教务办组织,教务办将拟定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确定验收时间,并于验收会召开一周前通知项目负责人。验收专家验收评审费用由参加验收的项目共同承担。
2. 各项目验收汇报时应制作Powerpoint文稿,汇报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汇报时须展示相关教改成果。
3. 验收会议结束后,教务办将根据专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项目经费尾款。
(五)延期结项
项目不能按照任务书预定时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验收前一个月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同意后交教务办备案。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原定项目研究时限的一倍。
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2009年立项的重点项目。
(二)需完成的教改任务和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
1. 完成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阶段任务。
2. 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学通达学院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检查后教务办、学院(部)、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于2010年12月24日前交通达学院教务办。
3. 教务办将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集中的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另定,并将根据专家意见对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拨付项目二期经费。
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通达学院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