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出国英文成绩单暂行规定(2014年9月更新)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9-23浏览次数:15

一.    往届生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在校生需本人申请,填写《办理出国成绩单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后方可办理。
二.    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中相关规定,学校根据翻译工作量和低于市场价的原则收取翻译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份 翻译一份 增加一份
中文成绩单 10元   2元
英文成绩单   50元 2元
中文毕业证书 10元   2元
英文毕业证书   20元 2元
中文学位证书 10元   2元
英文学位证书   20元 2元
英文在读证明   20元 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