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辅导员: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2〕1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17届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届预毕业生图像信息校对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对用途
校对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采集的电子图像用于教育部学信平台(http://www.chsi.com.cn)学历注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学位注册、毕业证书、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
二、校对对象
2017届预毕业生
三、图像校对
1、学生电子图像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请通知2017届预毕业生上网核对,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网址:
http://www.jsbys.com.cn/glonass.aspx?mark=502&road=R;205;122;
2、如果学生已经照相,但发现电子图像有误者,请辅导员填写《图像采集勘误表》并于9月14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至通达教务处。待教务处开具证明后,相关同学携带证明、身份证和学生证于11月14日之前(工作日)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拍(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电话:025-83335729)。。
3、尚未照相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于11月14日之前(工作日)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拍(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电话:025-83335729),补拍的详细流程可登陆“江苏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jsbys.com.cn/default.aspx查看。
三、特别提醒
上述信息为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用,并须上报教育部,上报后无法更改。请向学生强调,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后,教育部网站上查询到的数据为学生审核确认后的数据,如因审核不准产生错误导致学生的毕业证书无法在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中鉴定为真,由此产生的电子注册及证书打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图像采集勘误表.xls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2〕1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17届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届预毕业生图像信息校对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对用途
校对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采集的电子图像用于教育部学信平台(http://www.chsi.com.cn)学历注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学位注册、毕业证书、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
二、校对对象
2017届预毕业生
三、图像校对
1、学生电子图像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请通知2017届预毕业生上网核对,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网址:
http://www.jsbys.com.cn/glonass.aspx?mark=502&road=R;205;122;
2、如果学生已经照相,但发现电子图像有误者,请辅导员填写《图像采集勘误表》并于9月14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至通达教务处。待教务处开具证明后,相关同学携带证明、身份证和学生证于11月14日之前(工作日)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拍(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电话:025-83335729)。。
3、尚未照相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于11月14日之前(工作日)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拍(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电话:025-83335729),补拍的详细流程可登陆“江苏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jsbys.com.cn/default.aspx查看。
三、特别提醒
上述信息为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用,并须上报教育部,上报后无法更改。请向学生强调,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后,教育部网站上查询到的数据为学生审核确认后的数据,如因审核不准产生错误导致学生的毕业证书无法在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中鉴定为真,由此产生的电子注册及证书打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图像采集勘误表.xls
通达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6日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