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院教发〔2015〕11号)(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评审小组。
2.教务处在3月14日前提出各相关专业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2015级、2016级分别按照不超过接收专业年级总人数的4%、8%计算,总人数以2017年3月13教务系统内的统计人数为准)和考核方案(含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见附件2),报院教学工作会议审批。
3.教务处根据院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在3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和考核方案。
4.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3月17日前向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相关年级辅导员填报《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学生申请表及家长书面意见于3月20日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于3月22日前汇总各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经预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参加拟转入专业的考核。
6.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与面试。考核与面试原则上安排在3月27日至3月31日进行。
7.考核小组于4月4日前应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见,并报教务处。
8.教务处填写《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院评审小组讨论通过后由院长批准,于4月中旬上网公布。
9.经学院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专业辅导员和接收专业辅导员,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办理转专业相应手续。
二、工作要求:
1.各年级辅导员应做好转专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将《关于对转专业同学的特别提醒》(见附件6)告知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
2.教务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3.接收专业辅导员要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习指导、学生管理等工作。
三、说明:
1.对于申请转专业的大一学生,按已完成的学期成绩计算智育排名,即2016级申请学生计算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排名;对于申请转专业的大二学生分段统计智育排名,即分别计算大一一学年的排名和大二第一学期的排名,并填写在转专业申请表所在专业推荐栏内。两段排名中只要有一段达到“前20%”,即可认为符合条件。
2.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4-89716035,电子邮箱zhyf@njupt.edu.cn。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1-院教发〔2015〕11号: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各接收专业转入人数及考核方案一览表.xls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关于对转专业同学的特别提醒.doc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院教发〔2015〕11号)(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评审小组。
2.教务处在3月14日前提出各相关专业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2015级、2016级分别按照不超过接收专业年级总人数的4%、8%计算,总人数以2017年3月13教务系统内的统计人数为准)和考核方案(含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见附件2),报院教学工作会议审批。
3.教务处根据院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在3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和考核方案。
4.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3月17日前向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相关年级辅导员填报《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学生申请表及家长书面意见于3月20日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于3月22日前汇总各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经预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参加拟转入专业的考核。
6.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与面试。考核与面试原则上安排在3月27日至3月31日进行。
7.考核小组于4月4日前应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见,并报教务处。
8.教务处填写《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院评审小组讨论通过后由院长批准,于4月中旬上网公布。
9.经学院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专业辅导员和接收专业辅导员,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办理转专业相应手续。
二、工作要求:
1.各年级辅导员应做好转专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将《关于对转专业同学的特别提醒》(见附件6)告知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
2.教务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3.接收专业辅导员要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习指导、学生管理等工作。
三、说明:
1.对于申请转专业的大一学生,按已完成的学期成绩计算智育排名,即2016级申请学生计算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排名;对于申请转专业的大二学生分段统计智育排名,即分别计算大一一学年的排名和大二第一学期的排名,并填写在转专业申请表所在专业推荐栏内。两段排名中只要有一段达到“前20%”,即可认为符合条件。
2.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4-89716035,电子邮箱zhyf@njupt.edu.cn。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1-院教发〔2015〕11号: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各接收专业转入人数及考核方案一览表.xls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关于对转专业同学的特别提醒.doc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