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院教发〔2015〕11号)的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院教发〔2017〕1号),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和教务处、学工处初审,下列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联系电话:89716035,联系人:张老师。 |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院教发〔2015〕11号)的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院教发〔2017〕1号),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和教务处、学工处初审,下列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联系电话:89716035,联系人:张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