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学院决定在2017年5月组织计算机应用基础能力测试,测试对象为2016级新生(含保格入学新生)和2013级毕业班清欠考试学生(补考学生本次不安排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7年5月20日(周六)-5月21日(周日),共12场次,每场次9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二、具体要求:
1、本次考试不组织候考,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场次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直接进入规定考场,非规定场次、非规定考场不能进行考试。正式考试开始迟到5分钟一律不得入场,做缺考论处。
2、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场考试,缺少相应证件一律不得入场考试;如证件缺失,需持贴有本人照片、盖有学生处公章的证明方能入场考试。
3、考生只许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等考试用具,严禁携带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等)、计算器、移动存储设备、书籍资料、笔记本、草稿纸、书包等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论处。
4、考生入场后必须听从监考老师安排,规定机位就坐,并将证件放在桌上以备查验,不按规定机位就坐者不能参加考试;如规定机位不能正常考试,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由监考老师负责调换机位。
5、考生就坐后,监考老师核对考生证件,组织考生签名,并宣读注意事项。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拍摄有关试题信息。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冒名顶替,不得交头接耳、偷看他人答案、复制他人考试答卷等任何作弊行为。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徇私舞弊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开后不能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允许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待考试系统回收答卷后方可离开。
8、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及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附件1、测试安排表(学生用表).xlsx
附件2:测试学生名单(2158人).xls
一、考试安排:
2017年5月20日(周六)-5月21日(周日),共12场次,每场次9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场次 | 时间 | 考场及对应班级 | 备注 | |
扬实1416 | 扬实1418 | ||||
5月20日(周六) | 1 | 7:30-9:00 | 161101-03班 | 161201-03班 | 相应班级机位安排参见附件1,具体学生名单参见附件2。 |
2 | 9:15-10:45 | 161204-06班 | 161301-03班 | ||
3 | 11:00-12:30 | 162301-03班 | 162401-02班,162501班 | ||
4 | 13:30-15:00 | 162502-03班,162601班 | 162602班,165301-02班 | ||
5 | 15:15-16:45 | 165303-04班,165501班 | 165502班,165601-02班 | ||
6 | 17:00-18:30 | 165603-04班,165701班 | 165702-03班 | ||
5月21日(周日) | 7 | 7:30-9:00 | 163101-02班,163201班 | 163202班,164101-02班 | |
8 | 9:15-10:45 | 164103班,164201-02班 | 164203-04班,165101班 | ||
9 | 11:00-12:30 | 165102-04班 | 165201-03班 | ||
10 | 13:30-15:00 | 165401-03班 | 162101-03班 | ||
11 | 15:15-16:45 | 162201-03班 | 162701-03班 | ||
12 | 17:00-18:30 | 2013级清欠考试学生 | 无 |
二、具体要求:
1、本次考试不组织候考,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场次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直接进入规定考场,非规定场次、非规定考场不能进行考试。正式考试开始迟到5分钟一律不得入场,做缺考论处。
2、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场考试,缺少相应证件一律不得入场考试;如证件缺失,需持贴有本人照片、盖有学生处公章的证明方能入场考试。
3、考生只许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等考试用具,严禁携带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等)、计算器、移动存储设备、书籍资料、笔记本、草稿纸、书包等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论处。
4、考生入场后必须听从监考老师安排,规定机位就坐,并将证件放在桌上以备查验,不按规定机位就坐者不能参加考试;如规定机位不能正常考试,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由监考老师负责调换机位。
5、考生就坐后,监考老师核对考生证件,组织考生签名,并宣读注意事项。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拍摄有关试题信息。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冒名顶替,不得交头接耳、偷看他人答案、复制他人考试答卷等任何作弊行为。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徇私舞弊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开后不能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允许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待考试系统回收答卷后方可离开。
8、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及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附件1、测试安排表(学生用表).xlsx
附件2:测试学生名单(2158人).xls
通达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2日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