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发〔2018〕11号)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和教务处、学工处审核,下列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
时间:2018-09-13浏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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