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学院关于取消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时提交登报遗失证明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9-04-28浏览: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规定,“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因遗失、损坏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申请补办相应证明书时提交的登报遗失证明。”,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我院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不再要求提供登报遗失证明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通达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