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学院关于毕业班学生结业申请及结业学生补学换证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9-06-29浏览:3

    根据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具有学籍的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毕业鉴定。凡德、体合格,达到毕业学分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且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者,作延期毕业处理,也可由本人申请结业,发给结业证书。若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符合结业条件的,按结业处理,不符合结业条件的,按退学处理。在毕业鉴定时允许达到毕业要求但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申请延期毕业。延期毕业者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仍按原培养方案学习。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课程考核不及格未取得学分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参加补学换证考试,每门课程补学考核仅限一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回院补做一次。课程补学考核、毕业设计(论文)补做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发放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签发日期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不及格或逾期不申请者,以后不再安排。

   根据以上规定,请2015级辅导员做好以下工作:
    1、2013级本科、2014级专转本入校的学生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若不能毕业,必须申请结业,否则只能退学并按肄业处理。
    2、非以上入校年份的毕业生尚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若已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但因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而不能毕业的学生,也可申请结业。若不申请结业则自动按延期毕业处理。
    3、申请结业的大四学生务必于7月1日(星期一)8:30-11:00到通达学院教务处办理结业报名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经审核同意者可参加补学换证考试,地点:行政楼903。
   4、申请结业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结业)申请表》;
     (2)学生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监护人必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已知学校关于结业的学习管理规定,并同意学生XXX结业”,并亲笔签名,注明签名日期。
   5、特别提醒:
     (1)要求学生和学生监护人当场过来并当面签定协议(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补学换证学生必须先申请结业,然后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结业的同学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回校报名参加补学换证考试,考试以重修课程的形式进行,与相关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补学换证考试每门课程只有一次重修机会,请关注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网站发布的当学期回校重新通知。重修课程费用以财务规定为准。
    (3)若补学换证考试通过,则用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换证费用为50元/人,费用在交相关材料时当面付清。补学换证考试若未通过,则意味着学生将终生结业,无法再毕业。
    请各位辅导员通知需要申请结业、申请补学换证考试的学生按时办理,一旦错过时间后果自负。同时提醒学生及其监护人结业和补学换证考试的相关规定及其后果。

附件: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结业)申请表.doc.doc


通达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