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经教务处、学工处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成绩和毕业资格逐个进行审核,报送相关材料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单位对所报材料进行复核,现将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公示(见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时间:2019-07-02浏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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