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教材供应办法

时间:2014-11-24浏览:929

一、供应范围
教务处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向学生供应培养计划内设置课程的教材。
 
二、供应程序
(一)学生在每学期上网选课的同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选订、购买培养计划内设置课程的教材。
学生入学后,由各班学习委员(或班长)到教务处领取《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购书卡》,以班级为单位,持购书卡到教务处记账后统一领取教材。
(二)各班学习委员(或班长)要做好每学期学生领用教材的需求统计工作,尤其是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教材领用记录。每学年领取秋季教材时,各班学习委员必须与教务处核定上一学年教材代办费的使用情况。
(三)因休学、编级、转专业等原因造成学籍异动的学生(以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生学籍异动情况表为准),必须先与原班级结清教材代办费后,再持编入班级的购书卡到教务处领取相关教材。
(四)学生因学籍异动造成重复领书的,在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可持本班级购书卡到教务处办理教材的退换手续(退换的教材不得涂写、破损),逾期不予办理。
(五)在教务处领取的教材,如有破损、缺页、印刷错误等,在领取后一个月内均可到教务处更换。
(六)学生因个人失误错领的教材,不予退换。
 
三、结算程序
(一)每学年秋季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到财务办缴纳教材代办费。
(二)每学期学生领取教材时,由教务处出具领取教材的结算清单,结算清单一式四份(财务办、领书班级、教务处及教材库房各一份),各班学习委员(或班长)必须根据结算清单在购书卡上做好记录。各班级领取教材的结算清单和购书卡应由学习委员(或班长)妥善保存。
(三)每学年财务办与教务处对学生班级教材代办费进行结算,结余或超支的教材代办费以班级为单位一次性结清,多退少补。
(四)因休、退学等原因离校的学生,必须与所在班级学习委员(或班长)一起持购书卡到教务处办理结算教材代办费的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一)南京邮电大学和本院编印的教材(讲义)按工本价收费。
(二)个人零星购买教材,按教材定价出售。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