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教发[2021]9号)
一、账号管理
(一)教务管理系统账号是全院师生查看和管理学院及个人教学相关信息资料的唯一凭据。
(二)教务管理系统账号分为系统管理员、教务处各相关岗位人员、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辅导员、学生账号等类型。教务处拥有教务管理系统账号分配的权限。
(三)教务处相关岗位人员账号的管理权限与职责:
1.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公共代码模块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其他模块操作提供技术支持;
2.培养计划管理人员负责培养计划、课程模块的管理与使用;
3.排课管理人员负责排课、课表及教室模块的管理与使用;
4.选课管理人员负责选课模块的管理与使用;
5.成绩管理人员负责成绩模块的管理与使用;
6.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学籍模块的管理与使用;
7.教学质量评价管理人员负责评教模块的管理与使用;
8.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只具有查询权限。
(四)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账号在给定的权限下操作,如有疑问应咨询教务处负责相关模块的岗位人员。
(五)任课教师、学生账号主要用于在网页登陆进行相关教学数据操作,如有疑问应向所在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咨询。
(六)教师账号(用户名)由教务处在排课确定后预置。学生账号由教务处在新生入学时预置。
(七)各类帐号严格控制数量,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如确实需要,可向教务处申请账号,账号和密码应由使用人员保管、使用,使用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应向教务处报备,教务处对账号功能进行相应处理。
(八)任何人员一旦拥有账号即可自行更改密码。各类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账号,不得向他人提供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任何未经正式申请及身份验证的个人账号查询,教务处将不予办理。
(九)对毕业学生,负责毕业证发放工作的人员应于学生毕业证发放后的一个星期内告知负责学生账号管理的工作人员于学生毕业日起一个月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未取得学位证或者结业的学生其账号使用权保留一年。
(十)对转学或退学学生,负责该项学籍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告知负责学生账号管理的工作人员于学生转学或退学日起一个月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
(十一)教务处定期对其他账号进行清理。
二、数据操作管理
(一)课程成绩数据由任课教师直接录入,提交后不得更改,若确需更改,必须按照成绩更改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对超出账号使用者权限范围内的信息数据更改必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任何未经正式书面申请的数据更改请求,教务处将不予办理。
(三)教务处各岗位人员、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操作信息数据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并作好记录。
(四)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不能操作的数据更改,需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相关人员更改或者分配给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以相应的操作权限后由其更改。
(五)系统管理员及各岗位人员利用各自权限,私自更改系统已生效的各类信息数据,将依情节给与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