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工作规定(试行)
(院教发[2021]6号)
第一条 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双创中心”)服务宗旨:全面服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实践,拓展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培养学生双创能力,为学生双创活动的开展提供“双创教学、实践实训、指导服务、成果展示、资源对接、孵化转化”六位一体的全方位服务。
第二条各二级学院(部)可根据双创工作实际需要申请增设创新基地,申请程序为填报《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创新基地申请表》,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牵头开展双创教学和学生的实践实训,推进双创教育改革;
2.制(修)定双创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双创实践教育工作,建立高效可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牵头完成双创教育培养目标和方案的制定;
4.牵头完成双创课程和教材建设;
5.负责各二级学院申请的创新基地审批;
6.组织教师开展双创竞赛和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工作;
7.负责双创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设网上路演中心。
(二)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1.做好各类双创和学科竞赛的宣传动员并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2.负责学生创业活动的指导服务;
3.负责《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等课程建设;
4.配合教务处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工作;
5.配合教务处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并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三)团委工作职责:
1.制定科学合理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制度,将双创教育学分纳入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制度;
2.组织“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系列竞赛;
3.成立学生双创类协会、创业俱乐部,组织实施各类双创训练营、双创沙龙等,利用路演大厅等校内资源,开展多维度、多类型的双创训练活动、项目路演,注重双创文化建设;
4.负责学生双创成果展示;
5.负责双创中心的学生管理工作等。
(四)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负责《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建设;
2.负责校友创业项目和双创教育资源对接;
3.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转化服务。
(五)教学保障处工作职责:
1.负责双创中心的设备管理和维护;
2.负责双创中心实验室安全及维护工作;
3.负责双创中心网站、各类系统和路演大厅等平台技术支持和保障。
(六)人事处工作职责:配合教务处完善双创中心专兼职教师队伍。
(七)财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双创中心内各项经费保障。
(八)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负责双创中心用电用水、卫生环境、基本设施维修等工作。
(九)保卫处工作职责:负责双创中心安全工作,包括监控、消防等。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部)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双创竞赛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2.配合教务处做好双创教育培养目标和方案的制定工作;
3.配合教务处做好双创教学、实践实训和双创教育改革工作;
4.配合教务处做好双创课程和教材建设;
5.配合教学保障处做好双创中心设备和安全管理工作;
6.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双创教育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规定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