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成绩考核办法
(教发[2021]5号)
一、学生总评成绩构成
学生总评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成绩、阶段测试成绩(含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评定,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平时成绩占25%(其中考勤10%、作业10%、课堂表现5%);阶段测试(含期中考试)成绩占15%,阶段测试的知识点内容互不重复;期末考试成绩占60%,内容覆盖当学期全部教学内容。与课程教学大纲不符的按教学大纲执行。如需更改课程分项比例,需提交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新的成绩分项比例。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阶段测试原则上安排在授课进程的1/3和2/3时间段(根据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可作适当调整),每门课考试时间尽量统一(如时间无法统一须安排A、B卷)。为保证教学进度,可安排晚上或者周末考试,阶段测试应提前两周报通达学院教务处统筹安排或备案。
期末考试分自主结束课程考试和期末统一考试。自主结束课程考试安排需要报通达学院教务处备案,期末统一考试由通达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出卷和阅卷
任课教师应在考前一周提供试卷(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试卷分为A、B两套,正考和补考各一套。阶段测试原则上应在考试后三周内公布学生成绩,期末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分析和登录工作。
四、缓考、补考和重修
学生期末考试因病或重大事项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参加下学期开学的补考或者申请重修。阶段测试(含期中考试)原则上不允许缓考,旷考按0分计算成绩。期中考试因病获得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期末成绩录入。期末缓考成绩按分项比例计算后,以实际成绩计入。
补考内容应该覆盖全学期的教学内容,补考录入卷面成绩,系统将自动将按正考分项比例确定平时分与补考卷面分卷面成绩比例,最终确定补考成绩。补考成绩大于等于60分计入及格,低于60分的为不及格。
跟班重修学生的总评成绩计算同正常修读的学生,必须参加阶段测试(含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
五、成绩录入
正方系统中录入成绩的模块含有平时、期中、实验、期末成绩四项,成绩分项比例由教务处依据教学大纲统一设置,教师录入成绩后,总评成绩自动生成。正式录入前,如有阶段测试,可将两次阶段测试成绩的均分录入期中成绩一栏。所有成绩均按照百分制录入系统。
六、试卷存档和成绩核查
期末和补考试卷要求和其他教学档案一起交到学院档案室,阶段测试试卷由任课教师保存。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阶段测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可向任课教师申请复核,期末和补考成绩在公布后一周内由学生自行在网上发起成绩复核申请,进行复查。
七、期末考试旷考、作弊、违纪,取消补考资格。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