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持续推进考风考纪建设,深入开展以考风促学风,以学风促教风,以教风促校风活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参加监考,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调换监考。因故不得不作调整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前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若未办理手续而缺岗的,按《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2、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准备工作。考试开始前,宣读考试规则,认真检查桌面和桌肚,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科目有关的、非规定可带的纸张、书本及电子通讯设备等。若因监考人员清场不严、检查不仔细,造成学生大面积作弊,应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3、监考人员应要求学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核对。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4、按考试座位示意图检查学生是否按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
5、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分钟分发试卷和草稿纸。
6、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作缺考论处;考试进行30分钟后需要交卷的学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要认真统计缺考人数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后立即送交考务办。
7、监考人员应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不得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工作(如看书报、手机等)或中途离开考场。监考人员监考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对未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巡视组发现后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8、考试结束前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应明确要求学生将试卷和答题纸正面朝下放在桌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走动。收卷时主监考应坚守讲台,维持整个考场秩序,严防交卷时的违纪或作弊行为;副监考应完成收卷、清点工作。检查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9、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印刷问题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更不准对题意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0、若学生因特殊原因不得不暂离考场,应有监考人员相随,不得让学生单独离开考场,并将学生离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11、考试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企图,监考人员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凡考试违纪、作弊或协同作弊行为成立,监考人员应当场指出并宣布该生终止考试、没收试卷及作弊证据、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让学生签字后离开考场或带至考务办公室。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没收的试卷、作弊材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考场情况记录》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一并送交考务办。
12、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界定及处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执行。
13、期末集中考试周,教务处将组织督导到每个教室查看监考情况,请各位教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违反规定,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肃考风考纪建设,是树立良好学风的重要环节,希望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与学院齐抓共管,为建设我院优良考风贡献力量。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doc
教务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