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651

各相关部门: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院共批准设立一般项目10项(见附件1第163页)、专题项目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2项(见附件2第94页)。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项目负责人需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我院立项的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请各位负责人在10月10日之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xy1234@126.com,文件名格式为“姓名+课题名称”,纸质版项目任务书在10月14之前交至行政楼901。


1.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2.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