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省市协作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设区市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选题目申报。研究选题应结合各地实际,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2、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社科项目重复。
3、申请人应具有实际研究能力,并切实承担项目研究责任。鼓励理论学术研究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申报。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参照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自筹,设区市市委宣传部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为完成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条件,积极给予支持。
四、结项要求
1、研究周期为一年,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研究。
2、项目成果为1篇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须得到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相关部门釆纳应用,产生重要决策咨询效果,才能结项。
五、申报组织
1、各学院/部对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把关审核。
2、申报时需填写《申请书》和《汇总表》,提交电子版以及纸质版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部+姓名+申报表/汇总表”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dkyc@nytdc.edu.cn,邮件主题注明:省社科省市协作项目;集中报送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至科研处(行政楼916室)
3、科研处即日起接受申报,电子版申报书截止收取时间为2022年8月4日24:00时,纸质申报书截止收取时间为2022年8月6日上午11:30(申报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纪花,电话:18951050127。
关于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省市协作项目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