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院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和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教学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9月29日(第四周星期五)至10月6日(第五周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第五周星期六)、10月8日(第五周星期日)上班,分别开展10月4日(第五周星期三)、10月5日(第五周星期四)的教学活动,原10月7日(第五周星期六)、10月8日(第五周星期日)教学活动停止。
日期 | 教学安排 |
9月29日(第四周星期五)至10月6日(第五周星期五) | 放假 |
10月7日(第五周星期六) | 开展10月4日教学活动(第五周星期三) |
10月8日(第五周星期日) | 开展10月5日教学活动(第五周星期四) |
因放假停掉的课时,由教师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安排补课。
通知到相关教师、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