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关于2023年11月申请毕业的通知

时间:2023-11-22浏览:10


各二级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具有学籍的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毕业鉴定。凡德、体合格,达到毕业学分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的,如符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三十九条规定:学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请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学生毕业申请表或《学生提前毕业(结业)申请表》提交给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收齐之后2023112317:00前统一送到通达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申请事宜,地点:行政楼901

各二级学院通知需要申请毕业的学生按时办理,一旦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务处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