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具有学籍的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毕业鉴定。凡德、体合格,达到毕业学分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的,如符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三十九条规定:学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请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学生毕业申请表》或《学生提前毕业(结业)申请表》提交给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收齐之后于2023年12月18日17:00前统一送到通达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申请事宜,地点:行政楼901。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需要申请毕业的学生按时办理,本次毕业申请为本年度最后一批,一旦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