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6月起实施的《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六条规定:平均学分绩点为3.25及以上的毕业生,因未满足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而未获得学士学位,可在毕业离校后一年内回校申请重修绩点系数低于3.4的课程(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或毕业设计(论文) (重修总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重修后如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2019年7月起实施的《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课程考核不及格未取得学分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回学院参加课程重修,每门课程重修仅限一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回学院补做一次。课程重修、毕业设计(论文)补做及格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复核后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发放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签发日期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不及格或逾期不申请者,作永久结业处理,以后不再安排。
现就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生和结业生回校重修课程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
1.申请时间:本学期受理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2.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结业生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至教务处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生、结业生回校重修课程申请表》(表格可在通达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并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地点:行政楼9楼901办公室徐老师处。
4.资格审核:教务处将对毕业生、结业生申请的重修课程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接受其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课程管理与成绩记载
1.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和结业生,凭教务处开具的听课证跟班重修; 毕业生、结业生必须携带听课证、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三证齐全。
2.凡申请重修的课程,一旦选定则不可删除。
3.毕业生、结业生必须跟班重修相关课程并实时关注学校发布的考试信息,如错过考试,后果自负。
4.毕业生、结业生参加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将取消其重新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三、收费
参照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不再收取专业学费,按照重修课程每学分150元标准收取学费。
四、特别提醒
请拟回校报名重修的毕业生、结业生回校前以邮件或者QQ的方式提前跟教务处徐老师预约时间(QQ群:545580143,邮箱:1298538049@qq.com),以便办理手续。
附件: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生、结业生回校重修课程申请表.doc
通达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