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救济毕业学生回校重修课程的通知

时间:2024-03-05浏览:10


根据20236月起实施的《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七条,对于第三条(二)、(三)款不授予学位情况者,学院设立学位救济制度,即毕业时或在允许延长的学习年限内,经过考察,确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著,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研究并提交评议报告,教务处审核后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一)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

(二)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30%的。

(三)受到院级及以上表彰,且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50%的。

(四)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如因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三支一扶等方面在校级以上范围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现就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位救济毕业生回校重修课程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

1.申请时间:本学期受理时间为202435日至 38日(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2.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至教务处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生、结业生回校重修课程申请表》(表格可在通达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并附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地点:行政楼9901办公室徐老师处。

4.资格审核教务处将对毕业生申请的重修课程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接受其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课程管理与成绩记载

1.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凭教务处开具的听课证跟班重修; 毕业生必须携带听课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三证齐全。

2.凡申请重修的课程,一旦选定则不可删除。

3.毕业生必须跟班重修相关课程并实时关注学校发布的考试信息,如错过考试,后果自负。

4.毕业生参加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将取消其重新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三、收费

参照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不再收取专业学费,按照重修课程每学分150元标准收取学费。

四、特别提醒

请拟回校报名重修的毕业生回校前以邮件或者QQ的方式提前跟教务处老师预约时间(QQ群:545580143,邮箱:1298538049@qq.com),以便办理手续。 


附件: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生、结业生回校重修课程申请表.doc


通达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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