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共建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安排工作即将展开,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次期末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共建学院协助完成。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以《通达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方式》(附件1)为准。
二、自主结束课程考试
1、自主结束课程考试必须最晚在2015年12月25日(第17周 星期五)前完成。
2、各学院教学秘书至少提前两周在通达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考试时间、地点,同时录入并核对监考教师名单,如需通达学院补充监考教师请在自主结束考试安排表中予以备注。(每门课程在开考时所有任课教师均需到场,以便及时应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负责试卷回收清点和发放工作)。
三、集中安排考试
1、通达学院集中考试环节安排在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8日(第18-19周)进行,每天最多安排五场考试,除“大学英语”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10分钟(考试时间段分别为8:00-9:50,10:10-12:00,13:30-15:20,15:40-17:30,18:10-20:00)。
2、通达学院安排好集中考试的时间、地点后,将统一发至各共建学院,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填写监考教师名单(每门课程在开考时所有任课教师应在场,以便及时应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负责试卷回收清点和发放工作)。
3、监考老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加监考,必须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替换监考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分管领导)签字后,至少提前一天交至通达学院教务处(行政楼918室)。
四、试卷送印
1、试卷将统一在扬州校区印刷。
2、自主结束课程试卷需在开考前两周提交。
(1)12月4日(第14周 星期五)以前考试的课程可在工作时间内交至行政楼918室;
(2)第14周以后考试的课程可在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交至扬教1101教室,所有试卷必须在12月11日(第15周 星期五)之前提交完毕。
3、集中安排课程试卷需在第14周-15周提交。
各位课程负责人请于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前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送印材料送至扬教1101教室。
4、试卷送印材料包括:
(1)试卷母卷(A、B卷)纸质版:16开纸单面印刷,要求排版工整、字迹清晰,试卷中图片、表格和数字符号等一定要确保有足够的清晰度。答题纸与试卷统一编写页码,不得分开。
(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试卷付印单》(附件3):必须有开课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才能提交。所有信息特别是学生人数、考试方式等务必填写准确(如有特殊需要请在其它要求栏予以备注)。
(3)其他说明材料:凡是开卷或半开卷的考试需同时提交《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开卷考试范围说明》(附件4),详细说明开卷范围,允许、禁止携带的资料等。
(4)试卷审批表需同时请开课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签字并自己留存,待提交教学档案时,按照档案归档要求一并提交(附件5)
五、试卷检查
通达学院会在16周之前完成试卷印刷、分装工作,请各位课程负责人或指定任课教师于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期间至扬教1101教室核准试卷印刷质量及数量。考教分离课程由通达学院教务处负责检查。
六、试卷发放
课程开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到通达学院扬州校区考务办公室(扬教1101室)领取试卷,监考结束后立即将试卷交回考务办公室,由课程负责人或参与监考工作的任课教师负责回收清点,并发放到相关任课老师手中进行批改。
七、通达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 0514-89716030 1836131520
邮箱:huangwei@njupt.edu.cn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通达学院本学期考试方式.xls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替换监考申请表.xls
附件3:通达学院试卷付印单.xls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开卷考试范围说明.doc
附件5:通达学院试卷样板格式.doc
附件6: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试卷审批表.doc
通达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15日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安排工作即将展开,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次期末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共建学院协助完成。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以《通达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方式》(附件1)为准。
二、自主结束课程考试
1、自主结束课程考试必须最晚在2015年12月25日(第17周 星期五)前完成。
2、各学院教学秘书至少提前两周在通达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考试时间、地点,同时录入并核对监考教师名单,如需通达学院补充监考教师请在自主结束考试安排表中予以备注。(每门课程在开考时所有任课教师均需到场,以便及时应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负责试卷回收清点和发放工作)。
三、集中安排考试
1、通达学院集中考试环节安排在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8日(第18-19周)进行,每天最多安排五场考试,除“大学英语”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10分钟(考试时间段分别为8:00-9:50,10:10-12:00,13:30-15:20,15:40-17:30,18:10-20:00)。
2、通达学院安排好集中考试的时间、地点后,将统一发至各共建学院,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填写监考教师名单(每门课程在开考时所有任课教师应在场,以便及时应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负责试卷回收清点和发放工作)。
3、监考老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加监考,必须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替换监考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分管领导)签字后,至少提前一天交至通达学院教务处(行政楼918室)。
四、试卷送印
1、试卷将统一在扬州校区印刷。
2、自主结束课程试卷需在开考前两周提交。
(1)12月4日(第14周 星期五)以前考试的课程可在工作时间内交至行政楼918室;
(2)第14周以后考试的课程可在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交至扬教1101教室,所有试卷必须在12月11日(第15周 星期五)之前提交完毕。
3、集中安排课程试卷需在第14周-15周提交。
各位课程负责人请于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前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送印材料送至扬教1101教室。
4、试卷送印材料包括:
(1)试卷母卷(A、B卷)纸质版:16开纸单面印刷,要求排版工整、字迹清晰,试卷中图片、表格和数字符号等一定要确保有足够的清晰度。答题纸与试卷统一编写页码,不得分开。
(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试卷付印单》(附件3):必须有开课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才能提交。所有信息特别是学生人数、考试方式等务必填写准确(如有特殊需要请在其它要求栏予以备注)。
(3)其他说明材料:凡是开卷或半开卷的考试需同时提交《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开卷考试范围说明》(附件4),详细说明开卷范围,允许、禁止携带的资料等。
(4)试卷审批表需同时请开课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签字并自己留存,待提交教学档案时,按照档案归档要求一并提交(附件5)
五、试卷检查
通达学院会在16周之前完成试卷印刷、分装工作,请各位课程负责人或指定任课教师于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期间至扬教1101教室核准试卷印刷质量及数量。考教分离课程由通达学院教务处负责检查。
六、试卷发放
课程开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到通达学院扬州校区考务办公室(扬教1101室)领取试卷,监考结束后立即将试卷交回考务办公室,由课程负责人或参与监考工作的任课教师负责回收清点,并发放到相关任课老师手中进行批改。
七、通达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 0514-89716030 1836131520
邮箱:huangwei@njupt.edu.cn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通达学院本学期考试方式.xls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替换监考申请表.xls
附件3:通达学院试卷付印单.xls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开卷考试范围说明.doc
附件5:通达学院试卷样板格式.doc
附件6: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试卷审批表.doc
通达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15日